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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明“中秋”“国庆”节日期间 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各街、镇、开发区党(工)委、纪(工)委,区人武部党委, 区委各部委办,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、事业单位党委(党组), 各人民团体党组,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、各派出纪检监察组: 中秋、国庆佳节临近,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严防 “节日腐败”,营造风清气正、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,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严明纪律,做到令行禁止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 政治站位,强化自我约束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 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做到“十严禁”: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 赠送月饼、烟酒、土特产等节礼;严禁违规公务接待、提供或 接受超标准接待、“一桌餐”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 吃喝、大吃大喝问题;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、礼品礼金、有 价证券和支付凭证,包括通过网购、电子礼品卡、电子红包等 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;严禁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 婚丧喜庆问题;严禁巧立名目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 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或 者用公款、内部接待场所安排、招待他人旅游;严禁公车私用、 — 2 — 私车公养、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 位、管理服务对象车辆;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 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 堂日常用餐、公务接待用餐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 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。 二、主动担当,压实主体责任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 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坚持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 对标对表,以严而又严的态度、实而又实的行动抓好贯彻落实, 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,做到早提醒、早部署、早检 查。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 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,厉行勤俭节约、制止餐饮 浪费,践行“光盘行动”;要组织学习中央、省市区纪委近期 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,做到以案为鉴、 举一反三、警钟长鸣;要严格落实秋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责 任,确保守土必尽责、防控不松弦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 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率先垂范,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 人责任,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,系好廉洁扣子, 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。 三、利剑高悬,从严监督执纪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 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保持政治定力,创新工作方式,实施精准 监督。要盯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“四风”问题,尤其是 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,充分利用微信 公众号、信访检举等网信监督举报平台,认真受理群众举报, 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 — 3 — “四风”问题线索、重要舆情,迅速组织核查处置。综合运用 随机抽查、实地暗访、“票检平台”、“天眼系统”等大数据 比对等方式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老问题复燃、新问题萌发、小 问题扩大。要严格执纪问责,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“四风”问题,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。对不收手、不收 敛的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坚决褪去违规违纪 行为的“隐身衣”。要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在追究当事人责任 的同时,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, 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,切实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,传 递越往后要求越严、执纪越严的信号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 “四风”问题监督举报电话:86919000 微信公众号:新洲区纪检监察 武汉市新洲区纪委监委 2020 年 9 月 21 日 |